《梁统》原文-出自《东观汉记》
《梁统》
1、梁统:其先与秦同祖,出于伯益,别封于梁。
2、梁统:桥子溥,溥子延,以明军谋特除西域司马。延生统。
3、梁统: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
4、梁统: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是以五帝、三王之刑,除残去乱。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
5、梁统:统对尚书状曰:“元寿二年,三辅盗贼群辈并起,至燔烧茂陵都邑,烟火见未央宫,前代所未尝有。其后陇西新兴,北地任横、任崖,西河漕况,越州度郡,万里交结,或从远方,四面会合,遂攻取库兵,劫略吏人,国家开封侯之科,以军法追捕,仅能破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