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原文-出自《东观汉记》
《补遗》
1、补遗:凡历所革,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也。
2、补遗:前汉志但载十二律,不及六十。
3、补遗:凡阳生阴曰下,阴生阳曰上。
4、补遗:候锺律,权土炭,冬至阳气应,黄锺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先后,五日之中。
5、补遗: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宿。并县玑以象天,而以衡望之。转玑窥衡以知星宿。玑径八尺,圆二尺五寸而强。
6、补遗: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数术具存,孝验天状,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唯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万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无本书,前志亦阙而不论。臣求其旧文,连年不得。在东观,以治律未竟,未及成书。案略求索,窃不自量,卒欲寝伏仪下,思惟精意,案度成数,扶以文义,润以道术,著成篇章。罪恶无状,投畀有北,灰灭雨绝,世路无由。宣博问群臣,下及岩穴,知浑天之意者,使述其义,以裨天文志,撰建武以来星变彗孛占验著明者续其后。
7、补遗:宗庙迭毁议奏,国家大体,班固录汉书,乃置韦贤传末。臣以问胡广,广以为实宜在郊祀志,去中鬼神仙道之语,取贤传宗庙事置其中,既合孝明旨,又使祀事以类相从。
8、补遗: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圣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诚宜具录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诏书,下宗庙仪及斋令,宜入郊祀志,永为典式。
9、补遗:国家旧章,而幽僻藏蔽,莫之得见。
10、补遗:永平初,诏书下车服制度,中宫皇太子亲服重缯厚练,浣已复御,率下以俭化起机。诸侯王以下至于士庶,嫁娶被服,各有秩品。当传万世,扬光圣德。臣以为宜集旧事仪注本奏,以成志也。
11、补遗:俗人失其名,故名冕为平天冠,五时副车曰五帝,鸾旗曰鸡翘,耕根曰三盖,旗皆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