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取周之祭地》 1、赵取周之祭地: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郑朝曰:“君无患也,臣请以三十金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曰:“周之祭地为祟。”赵乃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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