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的生平

  李斯生平:

  1. 二世帮凶,腰斩灭族
  2. 力驳分封,定制颁法
  3. 书谏逐客,妒杀韩非
  4. 不甘寂寞,赴秦施才

  一、李斯的早年时期

  李斯李斯年轻时,在楚国上蔡郡担任小吏,主要掌管乡中的文书资料。他见到居室厕所中的老鼠饥馑慌张,而粮仓中的老鼠饱食无忧,感叹地说:“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所在自处耳!”于是向荀子拜师。学成后,他考察时局,认为楚王无能,六国衰弱,因此决定西入秦国。当时他辞别荀子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二、李斯入秦仕官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

  到了秦国,李斯很见机很乖巧地先投靠左右秦国实际权力的吕不韦,并有了游说秦王的机会。李斯非池中之鱼,他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借秦王的军队、财富、权势、国土及国土上的人力,来实现自己的伟大报负。在与年轻的秦王谈论中,他一次次地提到“时”——时机。他极具煽动性地说,当前是“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的“万世之一时”。而且这个“时”,稍纵即逝:等到山东诸侯再次恢复元气,也恢复他们的理智,再次联合起来时,即使黄帝再世,也无法一统天下了。天佑暴秦!在天才商人吕不韦垂暮,进取锐气渐失的时候,又为秦国送来了一个精通“帝王之术”的李斯,在秦国的肌体上,又补充了新鲜的血液!而这血液,又是何等活跃、骚动,充满毒素,富于攻击性!

  但李斯的到来,也终断了秦国改善自己形象的机会。吕不韦晚年召集门客著《吕氏春秋》,并悬之国门,我以为这是他试图引进百家思想,填充秦人一张白纸似的脑瓜。是的,秦是公认的“虎狼之国”,它在当时各国中几无信任度。一直以来,它只有策略、权术及攻杀手段,而并无理论,并无任何价值取向与价值坚持。政策和策略是秦的生命。蔺相如曾一针见血地总括秦的不光彩的外交史:“秦自穆公以来二十余君,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为什么不能“坚明约束”?就是因为没有价值约束,没有人文取向。可怜可敬的吕不韦,他定是预见到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即将随着据说是他自造的那个孽种的逐渐长大而终结,于是,他想在他被彻底清除之前再做一件大事,那就是,为秦国,为这一必将统一天下的新王朝找到一种统治理论。

  而他在《吕氏春秋》中杂取百家,虽然不能说他完成了新理论的构想,但也显然是在试图改变秦人一直以来的残暴不文的形象——可怕的是,这一国家形象,是如此富有戏剧性地集中体现在新秦王嬴政的身上:他鼻如黄蜂,胸如鸷鸟,声如豺狼,眼睛细长,令人不寒而栗,一望而知是个阴险毒辣、刻薄寡恩、心似虎狼、贪残好杀的人物。这简直就是秦国国家形象的象征。秦国太需要把自己文明化了!作为边鄙小国,它可以以无赖的面孔占得一些便宜,但要走向政治中心,它难道不需要哪怕是伪装的文明与礼仪吗?但李斯的到来,使吕不韦的一片苦心付之渭水东流。秦以后即便在武力上统一了中国,但它自身仍是无赖。它完全不能胜任新的角色:在二世胡亥的身上,我们可以充分领略到这代代血脉相传的无赖本质,以及握有权力之后,更无以复加的丑陋。班固很粗野地骂二世是“人头畜鸣”。是的,一个肉体骨骼像人,而精神还停留在野兽阶段的怪物。

  李斯带来的是一套可以立竿见影的计策。其中包括对六国人士的贿赂和暗杀。他是国家恐怖主义活动的倡导者。我们读他的大作《谏逐客书》可以发现,和先秦诸子相比,除了抄自他老师荀子的“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几句外,这篇鸿文中根本没有任何人文背景和道德根基!它只是相当聪明的灭六国强秦国的策略而已!先秦诸子大多只讲道,而不屑于或羞于谈权。商鞅、李斯等法家则正相反:弃道用权!只讲权术,不讲道义!没有道的约束,权术会演变成何等恐怖模样?

  秦国这辆攻无不克斩无不获的超级战车现在更加凌厉了。因为驾驭这辆战车的,是年轻气盛的、血液中饱含自然荷尔蒙的嬴政,以及血液中饱含文化毒素的李斯。似乎仅仅是一转眼之间,这辆战车就变成了巡游之车,而车上还是那两个人,只不过身份与称谓都变了:一个改称始皇帝,一个已升任为丞相。

  三、李斯受到重用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很快就得到秦相吕不韦的器重,当上了秦国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一次,他对秦王说: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秦穆公时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力量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李斯的见解是正确的,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因而被提拔为长吏。李斯劝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六国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为客卿。

  正当秦王下决心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怕被秦国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国的人力和物力,牵制秦的东进。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秦国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秦王说:“各国来秦国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请大王下令驱逐一切来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给秦王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他说:“我听说群臣议论逐客,这是错误的。从前秦穆公求贤人,从西方的戎请来由余,从东方的楚国请来百里奚,从宋国迎来蹇叔,任用从晋国来的丕豹、公孙支。秦穆公任用了这五个人,兼并了二十国,称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新法,移风易俗,国家富强,打败楚、魏,扩地千里,秦国强大起来。秦惠王用张仪的计谋,拆散了六国的合纵抗秦,迫使各国服从秦国。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贵戚力量,加强了王权,蚕食诸侯,秦成帝业。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对秦国才做出了贡献。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如果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会使国家没有富利之实,秦国也没有强大之名。”

  李斯还说,秦王的珍珠、宝玉都不产于秦国,美女、好马、财宝也都是来自东方各国。如果只是秦国有的东西才要的话,那么许多好东西也就没有了。李斯还在信中反问:为什么这些东西可用而客就要逐,看起来大王只是看重了一些东西,而对人才却不能重用,其结果是加强了各国的力量,却不利于秦国的统一大业。李斯的这封上书,不仅情词恳切,而且确实反映了秦国历史和现状的实际情况,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的见解。因此,这篇《谏逐客书》成为历史名作。

  秦王明辨是非,果断地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为廷尉。

  这时,即将被杀的郑国也向秦王进言:韩国让秦国大兴水利建设工程,当初的目的是消耗秦国实力,但水渠修成之后,对秦国也是有利的。尽管兴修水利,减轻了秦国对东方各国的压力,让韩国多存在几年,但修好渠却“为秦建万代之功”。秦王觉得郑国的话有道理,决定不杀郑国,让他继续领导修完水渠,这就是后来闻名于史的郑国渠,它对发展繁荣秦国的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经过这一次反复,秦国仍旧坚持招揽和重用外来客卿的传统,这些外来的客卿在秦国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取消逐客令不久,魏国大梁人尉缭也来到了秦国。当时的形势是,秦王已经除掉内部的反对派吕不韦等,大权进一步集中,积极向外扩张,东方各国都个个自危。尉缭向秦王建议说:当前,以秦国的力量消灭东方各国是毫无问题的。但是,如果各个诸侯国联合起来,合纵抗秦,结果就很难说了。因此,不要吝惜财物,向各国掌权的“豪臣”行贿,破坏他们的联合,只用三十万金,就可以达到兼并各个诸侯国的目的。秦王采纳了尉缭的计谋,在同各国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不少次是用此策而取得胜利的。当然,秦国的反间计是以武力为后盾的,正如李斯所讲:“不肯者,利剑刺之”。

  秦国坚持接纳、使用客卿的政策,对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迅速发展,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秦始皇时代的客卿就有:王崎、茅焦、尉缭、王翦、李斯、王贲、李信、王离、蒙恬等。李斯的《谏逐客书》,对秦网罗天下人才是有功绩的。

  为秦王统一六国出谋划策了。郡县制与焚书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南达岭南,西至甘青高原,北至今内蒙古、辽东的空前的封建大一统国家。秦王,这时已称为秦始皇了。为了巩固这个封建统一的国家,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贡献的。

  秦统一以后,丞相王绾首先提出全国地方太大,难以管理,要求象周代那样,封秦始皇诸子为王。秦始皇召开群臣会议讨论,群臣都赞同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说: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现在天下一统,应实行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田常、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现在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现在的一些儒生总讲古代如何如何好,这是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卜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是以法家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是以法家治国的。在他当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专制政权,划定全国疆域,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等,对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淳于越以儒家思想为秦始皇出谋划策,是不利于秦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因此,善于领会秦始皇意图的李斯,为了打击儒家势力,巩固统一政权,提出了上述焚书的主张,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在焚书的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两个术士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有四百六十余人因此被坑杀。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虽然后世称此事为“坑儒”,但其实被坑杀的是术士,与儒生无关。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已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可见,根本就没儒生什么事。但自东晋年间,梅颐献《古文尚书》,附有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时,坑术士第一次被变性为坑儒。后来,随着《古文尚书》被定为官书,坑儒的说法于是沿袭下来,遂成定论。对于梅颐所献的《古文尚书》及孔安国所作《尚书序》,前人多有辨疑,到了清代,其伪书的身份已成盖棺定论。伪造者将坑术士改为坑儒,其实也只是为了引出下句“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从而表示《古文尚书》其来有自。考其最初用意,大概也只是欲售其伪,并无心向赵政泼脏水。后世却据此将坑儒判为铁案,想必是大大出乎其意料之外的了。(文献古籍在秦朝廷中都有存本,至于被烧毁,那应该感谢项羽的那把火,而不要一味的怪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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