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的历史记载

  《尉缭子》《尉缭子》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武经七书》之一。历有着录,但篇数不等,有《续古逸丛书》影宋本及明、清刊本等存世,5卷,24篇,9000余字。另唐魏征《群书治要》辑存4篇;1972年,银雀山汉初墓出土残简6篇,与其他版本相应之篇大同小异。《隋书.经籍志》注称《尉缭子》作者为尉缭,梁惠王时人”,有疑为秦王政时尉缭所作,也有疑为后人伪托。据现有资料推断,成书似在战国中期。

  《尉缭子》传世本共五卷二十四篇,以南宋刻《武经七书》本为最古。《汉书·艺文志》杂家著录《尉缭》二十九篇,兵形势家著录《尉缭》三十一篇。据《隋书》、《旧唐书》的《经籍志》和《唐书·艺文志》,传世的是杂家的《尉缭》。其篇数与《汉书》不符,当因在流传过程中有部分亡佚。该书内容大部分论兵,因此宋以后多视为兵家著作,但其论兵,与《汉书》所谓兵形势家异趣,有人以为即《汉书》兵形势家的《尉缭》,恐不可信。《汉书》杂家《子晚子》下注有“齐人,好议兵,与司马法相似”,可见今所传《尉缭子》有可能列入杂家。

  唐初的《群书治要》节录了《尉缭子》四篇。1972年临沂银雀山一号西汉前期墓所出竹简,也有与《尉缭子》相合的竹书六篇。从这几篇的情况来看,今本文字有很多删节和讹误,篇名往往与竹书不合,但基本上没有后人添加的东西。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秦王政十年(前237)“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秦王以为国尉。《尉缭子》疑即此人所作。今本首篇《天官》的第一句作“梁惠王问尉缭子曰”,惠王死于公元前319年,尉缭不能与之相及,此句“惠”字可能为后人臆增(但《隋书》所据本已有此字)。或以为魏有二尉缭,一在惠王时,为兵家,今所传《尉缭子》即其所作;一为战国末入秦者,杂家《尉缭》为其所作。此说恐不可信。

  《尉缭子》反对军事上相信“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的迷信观念,强调政治、经济对军事的决定性作用,见识颇高。其思想有糅合儒、法、道各家的倾向,这大概是该书被列入杂家的原因。后半部《重刑令》以下十二篇,对研究战国时代的军法颇有帮助。

  《尉缭子》围绕“刑德可以百胜”之说,广泛论述用兵取胜之道。天官、兵谈、制谈、武议、治本等篇,着重论述战争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等;战威、攻权、守权、战权等篇,主要论述攻守权谋和战法;将理、十二陵、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兵教、兵令等篇,着重论述治军原则、要求及各种军事律令。

  它强调农战,富国强兵。认为“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治〔制〕则国治”,这样才能“威制天下”(《续古逸丛书》影宋本,下同)。它强调人事,专篇论述靠天官(天象)、阴阳、求鬼神等,“不若人事”,不如“求己”,注意人在战争中的作用。在文武的关系上,提出“兵者,以武为植(支干),文为种(根基);武为表,文为里”的卓越见解,含有军事从属于政治、是政治的表现的意思。这在古代军事思想史上是一个进步和发展。

  它注重谋略和战前准备,讲究“廊庙”决策,主张“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先料敌而后动”。在攻守上,讲奇正,重变通,注意争取主动。在进攻中,主张先发制人,出其不意;并论述了前锋、后续部队与大军的任务区分和行动配合。防守时,要守不失险,鼓舞士气,守军与援军要“中外相应(内外配合)”,“守必出之(必要的出击)”,这种守中有攻的思想是积极的。

  它在治军上主张“制必先定”,赏罚严明,强调三点:将帅要爱威并施,执法公允,并要以身作则,暑不张盖,寒不重衣,临战忘身;把教练作为必胜之道,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提出分级教练及大部队合练的要求;“号令明,法制审(缜密)”,使军令、军制完备,赏罚有据。其所拟制的一系列律令,内容最为丰富、具体、突出。其中有战斗编组、队形、指挥信号,平时和战时奖惩,士卒官将上下联保,营区划分、宿营、戒严、通行以及旗色、着装、徽章等规定。这些都留存了中国早期的战斗、内务、纪律等方面法规性的一些具体内容,为其他先秦兵书所少见,对研究中国军制史有重大价值。

  《尉缭子》具有素朴的唯物和辩证思想,大致反映战国时军队和战争情况,继承《孙子兵法》、《吴子》有关军事思想。其所论甚广博,颇得用兵之意,对后世有重要影响。唐、宋时杜牧、何延锡、张预都引有《尉缭子》文注释《孙子》,在一些类书和兵书中亦多引述。该书主张重刑、杀戮,甚至称道“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可“威加海内”,反映了封建阶级治军思想的残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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