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婚姻道德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