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炭月饼
查阅了卫生部官方网站,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并没有发现竹炭这一项。竹炭月饼
据资料显示,2008年11月4日,卫生部回复国家质检总局的信函中明确指出:竹炭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加入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卫生部称,竹炭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竹炭生产环节的监管部门亦无法提供竹炭的生产工艺、质量规格等详细资料,目前也很难确定竹炭是否为植物炭黑或植物活性炭。
对此,禅城某超市的推销员解释说:“竹炭食品是一种新的食品概念,并不一定真加入了竹炭,而是具有类似于竹炭那样清肠胃的功效而已”。这些竹炭面包包装上并未标明食品原材料,也不符合《食品标签管理规定》中的“食品配料”要求。
营养师:吃多了会引起肠胃病
高明区某营养中心食品营养师阿凤认为,假若这些食品确实真的以竹炭粉作为原材料,那么,非但不会清理肠胃,相反由于难吸收而引起便秘等。
阿凤认为,竹类制品除了竹笋可以作为食品外,成熟的竹制品通过高温烘烤以后很难被人体吸收和消化,消费者食用这类竹炭食品后排出的黑色粪便,实际上是没有消化的竹炭。厂家宣称竹炭食品有排毒养颜等作用,涉嫌虚假宣传。
另外,竹炭粉颗粒微小,能大量吸水,人在食用之后有可能影响消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吃多了甚至会引起便秘。因为颗粒比较细,吸附性极强,长期食用的话有可能导致尘肺病。
“当然,不排除商家、卖场只是利用‘竹炭’这个新名词来炒作概念,并未真正加竹炭粉。”阿凤补充道。
温馨提醒
别掉入月饼“噱头陷阱”中
距离中秋节还有约一个月,佛山各大酒店、酒楼摩拳擦掌,准备提前做火中秋月饼市场。各式各样的月饼亦已上市,建议市民购买前要留心其制作食材、生产日期、出品厂家、卫生许可证等细节,千万别被月饼的“噱头”给迷了眼睛。
旧料新做是月饼投诉焦点
旧料新做,也称陈馅月饼。指不良厂家将上一年度剩余的馅料进行冷藏,在下一年度重新解冻后做成月饼上市出售,此种月饼极易产生质量问题,轻则拉肚子,重则引发急性肠胃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