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万章章句上·第六节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万章问:“听人说,到了禹的时候人生规律就衰微了,天下不传给贤人,而传给儿子,有这回事吗?”

  孟子说:“不对,不是这样的。上天想把天下给贤人,就会给贤人;上天想把天下给儿子,就会给儿子。从前,舜推荐禹给上天,经过十七年,舜去世,服丧三年后,禹避开舜的儿子到了阳城,天下的老百姓都跟随着他,就象尧去世后不跟从尧的儿子而跟从舜一样。禹向上天推荐益,经过七年,禹去世,服丧三年后,益避开禹的儿子到了箕山的北面,朝见和打官司的人不到益的那里去而到启的那里去,他们说:‘这是我们天子的儿子。’歌颂的人都不歌颂益而歌颂启,他们说:‘这是我们天子的儿子。’尧的儿子丹朱不贤能,舜的儿子也不贤能。舜辅佐尧,禹辅佐舜,经历的岁月多,对百姓的恩惠时间也久。启很贤明,能恭敬地继承禹的道路,益辅佐禹,经历的岁月少,给予百姓的恩惠也不久。舜、禹、益之间,相去久远,他们的儿子贤明或不贤明,都是天意,不是人的力量所能为的。凡事不是人力所能办到的却自然办到了的,都是天意。不是人力所能招致的却自然来到了的,就是命运。一个平民而能拥有天下,品德修养必然象舜和禹一样,而且还要有天子的推荐,所以孔子就没能拥有天下。继承祖先而拥有天下的,上天所废弃的,必然是象夏桀、商纣一样的人,所以益、伊尹、周公也没能拥有天下。伊尹辅佐商汤统一了天下,商汤去世,太丁也没有做天子,外丙继位两年,仲壬在位四年,太甲破坏了商汤的典章法律,伊尹就把他流放到桐邑。过了三年,太甲悔过认罪,自己埋怨自己,在桐邑学习仁爱和改变行为方式,三年中,他听从伊尹对自己的训导,于是又回到毫都当天子。周公之所以没能拥有天下,就和益在夏代、伊尹在殷朝一样。孔子说:‘唐(尧)虞(舜)让贤,夏商周三代子孙继位相传,其意义都是一样的。’”

注释

  1.阳城:地名,在今河南登封县北部。

  2.箕山:地名,在今河南登封县东南部。

  3.益:为舜属下的一个大臣。《孟子·滕文公上》:“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这里用为人名之意。

  4.启:夏禹的儿子,即夏后氏之子。中国历史上的第一王朝,系传说中禹的儿子启所建立的奴隶制国家,建都在安邑(今山西省夏县北)。

  5.丹朱:人名,尧的儿子,名叫朱,封于丹,故称丹朱。

  6.桐:地名,在今河南商丘以西,位处当时商朝国都的西南方。旧说桐是汤的葬地。

  7.毫:地名,商汤的都城,在今河南偃师县西部。《孟子·滕文公下》:“汤居亳,与葛为邻。”

原文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

  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