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三·典章轻废译文

作者:佚名

  典章旧事,有一时废除就不能再恢复的。太守发给合铜鱼的制度,新任命的刺史给左半个鱼,各州刹史到州以后,取出库存的右半个鱼验证符合才算数。周世宗显德六年,诏命称任官时特下诏书,还用什么符契?就把这个制度废除了。唐朝两省官员有事上报宰相,送上以后,四个宰相,同坐一个矮床上,各占一角,书叫押角。晋高祖天福五年,下诏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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