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子章句下·第四节读解

作者:佚名

  利害关系问题历来是孟子所反对谈的,《梁惠王》第一章是孟子去见梁惠王的一次谈话。作为七雄之一的魏国国君,梁惠王关心的是如何有利于他的国家,然而孟子却不是这样认为,既然有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和寻求最佳的行事方式,那为什么不去寻求最佳的行为方式与其他人、其它国家建立起相互亲爱的关系呢?如果寻求到最佳行为方式,如果能与其他人、其它国家建立起相互亲爱的关系,利益不也是就在其中了吗?!所以孟子说,有“仁、义”也就够了。利害关系是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一种行事方式,也就是说,人们面对每一个新的选择时,都要考虑的一种选择,看是否与自己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也可以称为现代的价值观。也就是《里仁》篇里子游所说的“事君数”的问题。现代人动不动就拿自己的言行来与社会商品比较,看自己的言行有没有价值。也就是说在利己或是利他的情况下,用社会商品的价值来判断自己的言谈举止,以确定划得来划不来,以确定自己是否继续或停止行动。依照孔子的意见,在寻求与人相互亲爱的过程中找到一种最佳的行为方式,也就没有利害关系了。

  因此,孟子认为,依照社会行为规范来选择最佳行为方式就是一种最佳行为方式。这就是社会行为规范和最佳行为方式之间的关系问题。

原文

  宋牼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

  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

  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

  曰:“我将言其不利也。”

  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