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一节读解

作者:佚名

  本篇本章是接着养浩然之气而讲的个人的修养问题,仍是对行为方式的讨论。孟子的学生陈代劝说孟子委屈自己去见诸侯,即使不能成就王道,也可以富国强兵而称霸于世。而孟子则认为,“枉尺而直寻”乃是就求利而言的,如果有利益,不论是屈曲一尺而伸展八尺,还是屈曲八尺而伸展一尺,那只是某些人的价值取向,因此他举了虞人宁死不受齐景公非礼之招以及王良羞与奚驾车的例子来说明,每个人的人生价值取向都是不一样的,做人就应该懂得,有志之士不会忘记自己身处沟壑的处境,有勇之士不会忘记抛头颅洒热血的道理。如果说,弯曲自己的人生道路去随从别人的人生道路,那是为什么呢?无非是求利罢了;那么,求得眼前的一点利益而放弃了自己未来的大利益,孰是孰非呢?何况,屈曲自己人生道路的人,是不能矫正别人的人生道路的。孟子的这种人生观、价值观确实值得我们现代人深思,一是屈曲八尺而伸展一尺,只追求眼前利益是否值得?二是屈曲自己的人生道路而去矫正别人的人生道路,是否可能?当然,帮助别人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那是每个做教师、每个做父母的人的责任,做教师的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屈曲自己的人生道路去帮助去矫正学生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只有做父母的和某些做恋人的,愿意屈曲自己的人生道路去帮助去矫正亲人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也就是说,牺牲自己而警醒亲人“浪子回头”。但是,这样的父母和恋人的做法是否成功?还值得商榷。所以,在我们每个人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时,一定要考虑这两个问题,从而选择到最佳行为方式。

原文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