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非“无所作为”
老子看来,人们执于已见而与人争论,是造成社会纷乱之主要症结,想要消除纷乱,人们便须放弃“人为”之标准,而体认大自然之和谐,而且不要妄自创作,须“法天、法地、法道、法自然”。
例如庖丁解牛,牛像是庞大的问题摆在眼前,而庖丁的心是自然之道,他的手是解决问题的技巧,刀子则是如同人的身家性命一般,他肢解牛只的巧妙,全然在自然之道,解决了问题,也保全了性命。
所以老子的无为是在有作为之时,必须遵循自然原则,而不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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