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第八十九卷(墓志铭十二首)

  《故龙图阁学士滕公墓志铭(代张文定公作)》苏轼

  神宗英文烈武圣孝皇帝初临海内,厉精为治,旁求天下,以出异人,得英伟大度之士。
  滕公元发始见知于英祖,而未及用,书其姓名藏于禁中,帝以是知之。

  既见公,姿度雄爽,问天下所以治乱。
  不思而对曰:“治乱之道,如黑白东西,所以变色易位者,朋党乱之也。”
  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公曰:“君子无党。
  譬之草木,绸缪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
  朝廷无朋党,虽中主可以济,不然,虽上圣不治。”
  帝太息曰:“天下名言也。”
  遂以右正言,知制诰谏院、开封府,拜御史中丞、翰林学士,且大用矣。
  而公性疏达不疑,在帝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肝鬲。
  帝知其诚尽,事无钜细,人无亲疏,辄以问公。
  或中夜降手诏,使者旁午,公随事解答,不自嫌外。
  而执政方立新法,天下汹汹,恐公有言而帝信之,故相与造事谤公。
  帝虽不疑,然亦出公于外。
  以翰林侍读学士知郓州,移定与青,留守南都,徙齐、邓二州,用公之意盖未衰也。
  而公之妻党有犯法至大不道者,小人因是出力挤公,必欲杀之。
  帝知其无罪,落职,知池州。
  徙蔡,未行,改安州。
  既罢,入朝,未对。
  而左右不悦者,又中以飞语。
  复贬筠州。
  士大夫为公危栗,或以为且有后命。

  公谈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忧哉!”乃上书自明,帝览之,释然,即以为湖州。
  方且复用,而帝升遐。
  公读遗诏,僵仆顿绝。
  久之乃苏,曰:“已矣,吾无所自尽矣。”
  今上即位,徙公为苏、扬二州,除公龙图阁直学士,复以为郓州,徙真定、河东。
  治边凛然,威行西北,号称名将。
  而宦官为走马者,诬公病不任职,诏徙许州。
  御史论公守边奇伟之状,且言其不病,诏复留河东,而公已老,盖年七十有一矣。
  即力求淮南,上不得已,乃以龙图阁学士、知扬州,未至而薨。
  盖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方平历事三宗,逮与天圣、景祐间贤公卿游。
  公虽为晚进,而开济之资,迈往之气,盖有前人风度。
  以先帝神武英断,知公如此,而终不大用。
  每进,小人辄谗之。
  公尝上章自讼,有曰:“乐羊无功,谤书满箧。
  即墨何罪?毁言日闻。”
  天下闻而悲之。
  呜呼,命也夫!公讳甫,字元发。
  其后避高鲁王讳,以字为名,而字达道。
  东阳人也。
  滕氏出周文公之子错,封于滕,所谓滕叔绣者。
  十一代祖令琮为唐国子司业,令琮生太常博士翼,翼生赠户部侍郎伉,伉生赠礼部侍郎盖,盖生户部侍郎赠右仆射珦,珦生太中大夫睦州刺史迈,迈生越州观察推官纟勃,纟勃生祠部郎中文规,文规生公之曾祖讳仁俊,为温州永嘉令。
  祖讳鉴,不仕。
  皇考讳高,赠中大夫。
  曾祖母、祖母皆范氏,继祖母陈氏。
  皇妣王氏,追封太原郡君,生公之夕,梦虎行月中而堕其室。

  九岁能赋,敏捷过人。
  范希文,皇考舅也,见公而奇之,教以为文。
  希文为苏州,而安定胡先生瑗居于苏,公往从之,门人以千数,第其文,公常为首。
  尝举进士,试于庭。
  宋子京奇其文,擢为第三人,而以声韵不中法,罢之。
  其后八年,复中第第三。

  授大理评事,通判湖州。
  时孙元规守钱塘,一见公曰:“名臣也,后当为贤将。”
  授以治剧守边之要。

  召试学士院,充集贤校理,判吏部南曹,除开封府推官,三司盐铁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判户部勾院。
  公在馆阁,未尝就第见执政,故宰相不悦,不迁者十年。
  既遇知神宗,为谏官,知无不言。
  然御史中丞王陶论宰相不押班为跋扈,上以问公。
  公曰:“宰相固有罪,然以为跋扈,则臣为欺天陷人矣。”
  为开封府。
  三狱皆满,公视事之日,理出数百人,决遣殆尽,京师翕然称之。

  为御史中丞。
  中书、密院议边事,多不合。
  赵明与西人战,中书赏功,而密院降约束;郭逵修堡,枢密院方诘之,而中书已下褒诏矣。
  公言:“战守大事也,安危所寄。
  今中书欲战,密院欲守,何以令天下!愿敕大臣,凡战守除帅,议同而后下。”
  上善之。
  谏官杨绘言宰相不当以其子判鼓院。
  上曰:“绘不习朝廷事,鼓院传达而已,何与于事?”公曰:“人有诉宰相者,使其子传达之可乎?且天下见宰相子在是,岂敢复诉事?”上悟,为罢之。
  种谔擅筑绥州,且与薛向发诸路兵,环、庆、保安皆出剽掠,西人复诱杀将官杨定。
  公上疏,极言亮祚已纳款,不当失信,边隙一开,兵连民疲,必为内忧。
  京师郡国地震。
  公三上疏指陈致灾之由。
  大臣不悦,出公知秦州。
  上面谓曰:“秦州非朕意也。”
  留不遣。
  诏馆伴契丹使。
  前此馆伴非其人,使者议神塔子事,往复纷然。
  是岁,契丹遣萧林牙、杨兴公来聘,朝廷忧之。
  公见兴公,开怀与语,问其家世父祖事,委曲详尽。
  兴公惊且喜,不复论去岁事。
  将去,与公马上泣别。
  林牙谓兴公曰:“君与滕公善,岂将留此乎?”上闻之大喜。
  因公奏事殿中,叹曰:“朕欲擢卿执政。
  卿逾月不对,而大臣力荐用唐介矣。”
  公曰:“臣恨未有死所报陛下知遇,岂爱官职者。”
  唐淑问、孙觉言公短,上不信,悉以其言示公,所以慰劳公者甚厚。
  公顿首曰:“陛下无所疑,臣无所愧足矣。”
  河朔地大震,涌沙出水,坏城池庐舍,命公为安抚使。
  官吏皆幄寝,居民恐惧,弃家而茇舍。
  公独卧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当以身同之。”
  民始归,安其室。
  乃命葬死者,食饥者,除田税,察惰吏,修堤防,缮甲兵,督盗贼,河朔遂安。

  使还,大臣将除公并州。
  上复留公开封府。
  民有王颍者,为邻妇隐其金,阅数尹不能辨。
  颍愤闷至病。
  伛杖而诉于公。
  公呼邻妇,一问得其情,取金还颍。

  颍奋身仰谢,失伛所在,投杖而出,一府大骇。

  除翰林学士。
  夏国主秉常被篡,公言:“继迁死时,李氏几不立矣,当时大臣不能分建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为患。
  今秉常失位,诸将争权,天以此遗陛下。
  若再失此时,悔将无及。
  请择一贤将,假以重权,使经营分裂之,可不劳而定,百年之计也。”
  上奇其策,然不果用。

  欲以公为三司使。
  力辞,已而除公瀛州安抚使。
  公入,顿首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昔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皆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
  上为改容。

  公以皇考讳,辞高阳关,乃除郓州。
  治盗有方,不独用威猛,时有所纵舍,盗为屏息。

  移定州。
  许入觐,力言新法之害。
  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
  今为郡守,亲见其害民者。”
  具道所以然之状。
  至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报契丹入寇边民来逃者,将吏大骇,请起治兵。
  公笑曰:“非尔所知也。”
  益置酒作乐。
  遣人谕逃者曰:“吾在此。
  虏不敢动。”
  使各归业。
  明日问之,果妄。
  诸将以是服公。

  韩忠彦使契丹,杨兴公迎劳,问公所在,且曰:“滕公可谓开口见心矣。”
  忠彦归奏,上喜,进公礼部侍郎,使再任。
  诏曰:“宽严有体,边人安焉。”
  公因作堂,以“安边”名之。
  公去国既久,而心在王室,著书五篇,一曰尊主势,二曰本圣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党,五曰赞治道,上之。
  其略曰:“陛下圣神文武,自足以斡运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点缀,自然清明。”
  识者韪其言。

  天下大旱,诏求直言。
  公上疏曰:“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诏,应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罢,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
  富彦国之守青州也,尝置教阅马步军九指挥。
  彦国既去,军稍缺不补。
  公至青,复完之,至溢额数千。
  其后朝廷屡发诸路兵,或丧失不还,惟青州兵至今为盛。

  其谪守池、安,皆以静治闻,饮酒赋诗,未尝有迁谪意。
  侍郎韩丕,旅殡于安五十年矣;学士郑獬,安人也,既没十年,贫不克葬。
  公皆葬之。
  著作佐郎木炎居丧以毁卒,公既助其葬,又为买田赒之。
  敕使谢堙市物于安,因缘为奸,民被其毒,公密疏奸状,上为罢黜堙。
  自安定先生之亡,公常割俸以赒其子,及为湖州,祭其墓,哭之恸,东南之士归心焉。

  自扬徙郓。
  岁方饥,乞淮南米二十万石为备。
  郓有剧贼数人,公悉知其所舍,遣吏掩捕皆获,吏民不知所出。
  郡学生食不给,民有争公田二十年不决者,公曰:“学无食,而以良田饱顽民乎!”乃请以为学田,遂绝其讼。
  学者作《新田诗》以美之。
  时淮南、京东皆大饥,公独有所乞米为备,召城中富民与约曰:“流民且至,无以处之,则疾疫起,并及汝矣。
  吾得城外废营地,欲为席屋以待之。”
  民曰:“诺。”
  为屋二千五百间,一夕而成。
  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灶器用皆具。

  以兵法部勒,少者炊,壮者樵,妇女汲,老者休,民至如归。
  上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视之,庐舍道巷,引绳棋布,肃然如营阵。
  古大惊,图上其事,有诏褒美。
  盖活五万人云。

  徙真定。
  乞以便宜除盗,许之。
  然讫公之去,无一人死法外者。
  秋大熟,积饥之民,方赖以生,而有司争籴,谷贵,公奏边廪有余,请罢籴二年,从之。

  徙知太原府。
  河东兵劳民贫,而土豪将吏皆利于有警,故喜作边事,民不堪命。
  公始至,蕃族来贺,令曰:“谨斥候,无开边隙,有寇而失备,与无寇而生事者,皆斩。”
  自军司马沿边安抚以下,皆勒以军法。
  西人猎境上,河外请益兵。

  公曰:“寇来则死之,吾不出一兵也。”
  河东十二将,其四以备北,其八以备西,八将更休,为上下番。
  是岁八月,边郡称有警,请八将皆上,谓之防秋。
  公曰:“贼若并兵犯我,虽八将不敌也。
  若其不来,四将足矣。”
  卒遣更休。
  而将吏惧甚,扣阁争之。
  公指其颈曰:“吾已舍此矣,颈可断,兵不可出。”
  卒无寇,省刍粟十五万。
  河东之所患者,盐与和籴也。
  公稍更其法,明著税额,而通盐商配率粮草视物力高下,而不以占田多少为差,民以为便。
  阳曲县旧治城西,汾决,徙城中,县废为荒田,公奏还之。
  使县治堤防如黄河,民复成市。
  诸将驻列城者,长吏或不欲,捃诬以事,有至死者。
  公奏立法,将有罪,徙他郡讯验。
  诸将闻之,喜曰:“公保吾生,当报以死。”
  西夏请复故地,诏赐以四寨,而葭芦隶河东。

  公曰:“取城易,弃城难。
  昔弃罗凡,西人袭我不备,丧金帛不赀,且为夷狄笑。”
  乃命部将訾虎、萧士元以兵护迁,号令严整,寇不能近,无一瓦之失。
  将赐寨,公请先画界而后弃,不从。
  西人已得地,则请凡画界以绥德城为法,从之。
  公曰:“若法绥德,以二十里为界,则吴堡去葭芦百二十里,为失百里矣。
  兵家以进退尺寸为强弱,今一举而失百里,不可。”
  力争之。
  已而谍者得西人之谋曰:“吾将出劲兵于义、吴二寨之间,劫汉使不得出兵,则二寨亦弃矣。”
  公遂复前议,章九上,至数万言。
  议者谓近世名将无及公者。

  公为文与诗,英发妙丽,每出一篇,学者争诵之。
  笃于行义,事父母,抚诸弟,以孝友闻。
  临大事,决大议,毅然不计死生。
  至于己私,则小心庄栗,惟恐有过。
  其事上及与人交,驭将吏,待妻子奴婢,一以至诚。
  仕自大理评事至右光禄大夫,职至龙图阁学士,勋至上柱国,爵至南阳郡开国侯,食邑至一千六百户,实封至八百户,赠银青光禄大夫。
  有文集二十卷。
  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栖筠之后,晋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
  先公卒,赠永宁郡君。
  子三人,祐、祁皆承奉郎,裕尚幼。
  女五人,长适朝请郎知楚州何洵直,次适宣德郎秘书省正字王炳,早卒。

  次适宣德郎太学博士王涣之,次复适王炳,季适方平之子朝散郎南京通判恕。
  孙男六人。
  将以元祐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癸酉,葬于苏州长洲县彭华乡阳山之栗坞。

  铭曰:天之降材,千夫一人。
  人之逢时,千载一君。
  生之既难,得之岂易。
  而彼谗人,曾不少置。
  昔在帝尧,甚畏巧言。
  谗说震惊,虽尧亦然。
  伟哉滕公,廊庙之具。
  帝欲用公,将起辄仆。
  赖帝之明,虽仆复兴。
  小试于边,戎狄是膺。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老成云亡,吾谁与处。
  若古有训,无竞维人。
  公之治边,折冲精神。
  猛虎在山,藜藿茂遂。
  及其既亡,樵牧所易。
  公官三品,以寿考终。
  我铭之悲,夫岂为公。

  《王子立墓志铭》苏轼

  子立讳适,赵郡临城人也。
  始予为徐州,子立为州学生,知其贤而有文,喜怒不见,得丧若一,曰:“是有类子由者。”
  故以其子妻之。
  与其弟遹子敏,皆从余于吴兴。
  学道日进,东南之士称之。
  余得罪于吴兴,亲戚故人皆惊散,独两王子不去,送余出郊,曰:“死生祸福,天也,公其如天何。”
  返取余家,致之南都。
  而子立又从子由谪于高安、绩溪,同其有无,赋诗弦歌,讲道著书于席门茅屋之下者五年,未尝有愠色。
  余与子由有六男子,皆以童子从子立游,学文有师法,人人自重,不敢嬉宕,子立实使然。
  元祐四年冬,自京师将适济南,未至,卒于奉高之传舍,盖十月二十五日也。
  享年三十五。

  曾祖讳璘,赠中书令。
  妣田氏,楚国夫人。
  祖鬷,工部侍郎知枢密院,赠太尉,谥忠穆。
  妣宋氏,仁寿郡夫人。
  考讳正路,比部郎中,知濮州,赠光禄大夫。

  妣李氏,寿安县君。
  一女初伏,有遗腹子裔。
  文集十五卷,其学长于礼服,子由谓其文“朱弦疏越,一唱而三叹”者也。
  七年十一月五日,其兄蘧子开葬于临城龙门乡两口村先茔之侧。
  铭曰:知性以为存,不寿非其怨也。
  知义以为荣,不贵非其羡也。
  而未能忘于文,则犹有意于传也。
  呜呼!百世之后,其姓名与我皆隐显也。

  《宝月大师塔铭》苏轼

  宝月大师惟简,字宗古,姓苏氏,眉之眉山人。
  于余为无服兄。
  九岁,事成都中和胜相院慧悟大师。
  十九得度,二十九赐紫,三十六赐号。
  其同门友文雅大师惟庆为成都僧,统所治万余人,鞭笞不用,中外肃伏。
  庆博学通古今,善为诗,至于持律总众,酬酢事物,则师密相之也。
  凡三十余年,人莫知其出于师者。

  师清亮敏达,综练万事,端身以律物,劳己以裕人,人皆高其才,服其心。

  凡所欲为,趋成之。
  更新其精舍之在成都与郫者,凡一百七十三间,经藏一,卢舍那阿弥陀弥勒大悲像四,砖桥二十七,皆谈笑而成,其坚致可支一世。
  师于佛事虽若有为,譬之农夫畦而种之,待其自成,不数数然也。
  故余尝以为修三摩钵提者。
  蜀守与使者皆一时名公卿,人人与师善。
  然师常罕见寡言,务自却远,盖不可得而亲疏者。
  喜施药,所活不可胜数。
  少时,瘠黑如梵僧,既老而皙,若复少者。
  或曰:“是有阴德发于面,寿未可涯也。”
  绍圣二年六月九日,始得微疾,即以书告于往来者,敕其子孙皆佛法大事,无一语私其身。
  至二十二日,集其徒问日蚤暮。
  及辰,曰:“吾行矣。”
  遂化,年八十四。
  是月二十六日,归骨于城东智福院之寿塔。
  弟子三人,海慧大师士瑜先亡;次士隆;次绍贤,为成都副僧统。
  孙十四人,悟迁、悟清、悟文、悟真、悟缘、悟深、悟微、悟开、悟通、悟诚、悟益、悟权、悟缄。
  曾孙三人,法舟、法荣、法原。
  以家法严,故多有闻者。
  师少与蜀人张隐君少愚善,吾先君宫师亦深知之,曰:“此子才用不减澄观,若事当有立于世,为僧亦无出其右者。”
  已而果然。
  余谪居惠州,舟实来请铭。
  铭曰:大师宝月,古字简名。
  出赵郡苏,东坡之兄。
  自少洁齐,老而弥刚。
  领袖万僧,名闻四方。
  寿八十四,腊六十五。
  莹然摩尼,归真于上。
  锦城之东,松柏森森。
  子孙如林,蔽芾其阴。

  《陆道士墓志铭》苏轼

  道士陆惟忠,字子厚,眉山人。
  家世为黄冠师。
  子厚独狷洁精苦,不容于其徒,去之远游。
  始见余黄州,出所作诗,论内外丹指略,盖自以为决不死者。
  然余尝告之曰:“子神清而骨寒,其清可以仙,其寒亦足以死。”
  其后十五年,复来见余惠州,则得瘦疾,骨见衣表,然诗益工,论内外丹益精。
  曰:“吾真坐寒而死矣。
  每从事于养生,辄有以败之,类物有害吾生者。”
  余曰:“然。
  子若死,必复为道士,以究此志。”
  余时适得美石如黑玉,曰:“当以是志子墓。”
  子厚笑曰:“幸甚。”
  久之,子厚去余之河源开元观,客于县令冯祖仁,而余亦谪海南。
  是岁五月十九日,竟以疾卒,年五十。
  祖仁葬之观后,盖绍圣四年也。
  铭曰:呜呼多艺此黄冠,诗棋医卜内外丹。
  无求于世宜坚完,龟饥鹤瘦终难安。
  哀哉六巧坐一寒,祝子复来少宏宽,毋复清诗助痟酸。
  龙虎尤成无或奸,往驾赤螭骖青鸾。

  《惠州官葬暴骨铭》苏轼

  有宋绍圣二年,官葬暴骨于是。
  是岂无主?仁人君子斯其主矣。
  东坡居士铭其藏归曰:人耶天耶?随念而徂。
  有未能然,宅此枯颅。
  后有君子,无废此心。
  陵谷变坏,复棺衾之。

  《李太师墓志》苏轼

  李氏之先,世有德人。
  使皆好学,忠信而文。
  则其成材,五季得之。
  崎岖兵间,亦何所为。
  世养于蒙,以待承平。
  允文太师,发迹于经。
  人知诵之,公蹈用之。
  其言皆经,其行中之。
  仁致麟凤,自不覆巢。
  使公逢时,凤鸣其郊。
  公为狱官,遇囚如子。
  视囚出入,如己生死。
  以德报怨,世有或然。
  任其不叛,仁人所难。
  是心惟微,实闻于帝。
  无疆之休,以来本世。
  笃生三子,其幼益隆。
  如谊、仲舒,乌阳是逢。
  始葬于魏,物不称德。
  河流墓改,禭以冕服。
  公之令闻,追配太丘。
  子孙公卿,有进无羞。
  安安之原,太行之麓。
  有或兆之,匪筮匪卜。

  《朱亥墓志》苏轼

  崔嵬高丘,其下为谁?惟魏烈士,朱亥是依。
  时惟布衣,不震不惊。
  晋鄙在师,孔严不孤。
  进承其颐,视如豚猳。
  昔其在屠,谁养其威?鼓刀市人,谁者畏之?世之勇夫,杀人如蒿。
  及其所难,或失其刀。
  惟是贫贱,无以自豪。
  是谓真勇。
  士之布衣,其亦在养。
  有或不养,临事而恐。
  惟是屠者,其养可取。

  《刘夫人墓志铭(代韩持国作)》苏轼

  夫人姓刘氏,开封人。
  曾大父处士讳岩,大父大理寺丞讳惟吉,考赠右金吾卫将军讳达。
  夫人年十七,归于武功苏才翁。
  翁讳舜元,参知政事讳易简之孙,赠工部侍郎讳耆之子也。
  少与弟子美、圣辟皆有盛名。
  苏氏既大家,而姑王夫人太尉文正公之息女也,严重有识,素贤其子,自为择妇,甚难之,久乃得夫人。

  夫人事其姑,能委曲顺其意。
  尝侍疾,不解衣累月。
  凡姑所欲,不求而获;所不欲,无一至前者。
  既愈,谓家人曰:“微是妇,吾不起矣。”
  命诸女拜之而弗答也。
  子美、圣辟皆早世,夫人待二姒,抚诸孤,恩礼甚厚。
  子美,正献杜公婿也。

  杜公闻而贤之,曰:“可以为女师。”
  夫人既老,二子涓、澥更守寿春。
  已而涓守襄阳,澥复按本道刑狱,夫人皆就养焉。
  及涓徙平阳,道京师,子注为尚书郎,拜觐门外,士大夫荣之。
  涓侍夫人至管城,以疾不起,注逆以归京师。
  夫人悼涓不已,后涓四十五日,元丰八年十月五日,以疾卒于私第,享年八十一。

  夫人孝友慈俭,薄于奉身,而厚于施人;严于教子,而宽于御下。
  姻族中有悍妒者见之,辄惭而化。
  性不蓄财,浣衣菲食以终其身。
  涓自蜀还,以重锦二十两以献夫人。
  夫人喜曰:“可以适吾意之所欲与者。”
  命刀尺以亲疏散之,一日而尽。
  好诵佛书,受五戒,预为送终具甚备。
  至疾革,怡然不乱。

  始封隆德县君,后为彭城县太君,改仁寿县太君。
  才翁既显于世矣,而位不充其志,仕至尚书郎,赠光禄大夫。
  而子男七人,皆以才显。
  涓,朝奉大夫知潞州;澥,朝清郎,京西提点刑狱;注,朝散郎,尚书司勋郎中;洞,右赞善大夫,将作监丞。
  洪、洎、汶,皆举进士。
  女二人,长适进士虞大蒙,次适承议郎郭逢原。
  孙男十三人:之颜,无为军判官;之闵,早卒;之冉,汝州梁县尉;之孟、之偃、之友、之恂、之悌、之邵、之杨、之南、之烈、之点。
  孙女十三人。
  曾孙男七人,开、宪、洁、商、若、赤、仕。
  曾孙女五人。
  澥将以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葬夫人于润州丹徒县五老山下才翁之茔,使求乞铭。
  才翁于余为从母子,而余娶于苏氏,故知夫人为详。
  铭曰:孝友慈俭,行为女师。
  笃于教也,轻财乐施。
  属纩不乱,几于道也。
  寿考康宁,子孙多贤。
  不虚报也,我铭孔约。
  无有愧辞,以信告也。

  《亡妻王氏墓志铭》苏轼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
  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
  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
  轼铭其墓曰: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
  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
  有子迈。

  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
  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
  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
  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

  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
  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
  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
  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
  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
  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

  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
  已而果然。
  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
  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
  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
  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
  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
  铭曰: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
  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
  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
  呜呼哀哉!《乳母任氏墓志铭》苏轼

  赵郡苏轼子瞻之乳母任氏,名采莲,眉之眉山人。
  父遂,母李氏。
  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工巧勤俭,至老不衰。
  乳亡姊八娘与轼,养视轼之子迈、迨、过,皆有恩劳。
  从轼官于杭、密、徐、湖,谪于黄。
  元丰三年八月壬寅,卒于黄之临皋亭,享年七十有二。
  十月壬午,葬于黄之东阜黄冈县之北。
  铭曰:生有以养之,不必其子也。
  死有以葬之,不必其里也。
  我祭其从与享之,其魂气无不之也。

  《保母杨氏墓志铭》苏轼

  先夫人之妾杨氏,名金蝉,眉山人。
  年三十,始隶苏氏,颓然顺善也。
  为弟辙子由保母。
  年六十八,熙宁十年六月己丑,卒于徐州,属纩不乱。
  子由官于宋,载其柩殡于开元寺。
  后八年,轼自黄迁汝过宋,葬之于宋东南三里广寿院之西,实元丰八年二月壬午也。
  铭曰:百世之后,陵谷易位,知其为苏子之保母,尚勿毁也。

  《朝云墓志铭》苏轼

  东坡先生侍妾曰朝云,字子霞,姓王氏,钱塘人。
  敏而好义,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
  绍圣三年七月壬辰,卒于惠州,年三十四。
  八月庚申,葬之丰湖之上栖禅山寺之东南。
  生子遁,未期而夭。
  盖常从比丘尼义冲学佛法,亦粗识大意。
  且死,诵《金刚经》四句偈以绝。
  铭曰:浮屠是瞻,伽蓝是依。
  如汝宿心,惟佛之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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