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第九十卷(行状二首)

  《司马温公行状》苏轼

  曾祖政,赠太子太保。
  曾祖母薛氏,赠温国太夫人。
  祖炫,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耀州富平县事,赠太子太傅。
  祖母皇甫氏,赠温国太夫人。
  父池,尚书吏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赠太师,追封温国公。
  母聂氏,赠温国太夫人。
  公讳光,字君实,其先河内人,晋安平献王孚之后。
  王之裔孙征东大将军阳,始葬今陕州夏县涑水乡,子孙因家焉。
  自高祖、曾祖皆以五代衰乱不仕。
  富平府君始举进士,没于县令。
  皆以气节闻于乡里。
  而天章公以文学行义事真宗、仁宗为转运使,御史,知杂事,三司副使,历知凤翔、河中、同、杭、虢、晋六州,以清直仁厚闻于天下,号称一时名臣。

  公自儿童,凛然如成人。
  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大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义。
  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
  年十五,书无所不通。
  文辞醇深,有西汉风。
  天章公当任子,次及公,公推与二从兄,然后受补郊社斋郎,再奏,将作监主簿。
  年二十,举进士甲科。
  改奉礼郎。
  以天章公在杭,辞所迁官,求签书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
  未上,丁太夫人忧。
  未除,丁天章公忧。
  执丧累年,毁瘠如礼。
  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为国子直讲,迁本寺丞。

  故相庞籍名知人,始与天章公游,见公而奇之,及是为枢密副使,荐公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中官麦允言死,诏以允言有军功,特给卤簿。
  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缨以朝,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故相夏竦卒,诏赐谥文正。
  公言:“谥之美者,极于文正,竦何人,可以当此!”书再上,改谥文庄。

  迁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
  庞籍为郓州,徙并州,皆辟公通判州事。
  公感籍知己,为尽力。

  时赵元昊始臣,河东贫甚,官苦贵籴,而民疲于远输。
  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汉地,公私杂耕。
  天圣中,始禁田河西者,虏乃得稍蚕食其地,俯窥麟州,为河东忧。
  籍请公按视。
  公为画五策:“宜因州中旧兵,益禁兵三千,厢兵五百,筑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里虏不敢田,则州西六十里无虏矣。
  募民有能耕麟州闲田者,复其税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长复之,耕者必众,官虽无所得,而籴自贱,可以渐纾河东之民。”
  籍移麟州,如公言。
  而兵官郭恩勇且狂,夜开城门,引千余人渡河,载酒食,不为战备,遇敌死之。
  议者归罪于籍,罢节度使知青州。
  公守阙,三上书,乞独坐其事,不报。
  籍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以自咎。
  籍既没,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两贤之。

  改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判吏部南曹,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交趾贡异兽,谓之麟。
  公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为瑞。

  若伪,为远夷笑,愿厚赐其使而还其兽。”
  因奏赋以讽。

  迁度支员外郎,判句院。
  擢修起居注,五辞而后受。
  判礼部。
  有司奏六月朔,日当食。
  公言:“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贺,臣以为日食四方见京师不见,天意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皆不当贺。”
  诏从之。
  后遂以为常。

  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苏辙举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为不当收。
  公言:“辙于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可不收。”
  时宰相亦以为当黜,仁宗不许。
  曰:“求直言,以直弃之,天下其谓朕何!”公遂与谏官王陶同上疏:“愿为宗庙社稷自重,却罢燕饮,安养神气,后宫嫔御,进见有度;左右小臣,赐予有节。
  厚味腊毒,无益奉养者,皆不宜数御。”
  上嘉纳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公时为并州通判,闻而继之。
  上疏言:“《礼》:大宗无子,则小宗为之后。
  为之后者,为之子也。
  愿陛下择宗室贤者,使摄储贰,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
  不然,则典宿卫、尹京邑,亦足以系天下之望。”
  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书。
  公又与镇书:“此大事不言则已,言一出,岂可复反?愿公以死争之。”
  于是镇言之益力。
  及公为谏官,复上疏,且面言:“臣昔为并州通判,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而力行之。”
  时仁宗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闻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
  公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因令公以所言付中书。
  公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公,今日复何所言?公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广上意者。
  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琦喻意,不复言。
  后十余日,有旨令公与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
  洙与公屏语曰:“日者大飨明堂,韩公摄太尉,洙为监祭。
  公从容谓洙,闻君与司马君实善,君实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书,欲发此议,无自发之,行户利害,非所以烦公也,欲洙见公达此意耳。”
  时嘉祐六年闰八月也。

  至九月,公复上疏面言:“臣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无难,意谓即行矣。
  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孙当千亿,何遽为此不祥之事。
  小人无远虑,特欲仓猝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
  唐自文宗以后,立嗣皆出于左右之意,至有称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者,此祸岂可胜言哉!”上大感悟,曰:“送中书。”
  公至中书,见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夜半禁中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
  琦等皆唯唯,曰:“敢不尽力。”
  后月余,诏英宗判宗正寺,固辞不就职。
  明年遂立为皇太子。
  称疾不入。
  公复上疏言:“凡人争丝毫之利,至相争夺。
  今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三百余日不受命,其贤于人远矣。
  有识闻之,足以知陛下之圣,能为天下得人。
  然臣闻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辞,皇子不当辞避,使者不当徒反,凡召皇子,内臣皆乞责降,且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
  英宗遂受命。

  兖国公主下嫁李玮,以骄恣闻。
  公上疏言:“太宗时,姚坦为兖王翊善,有过必谏,左右教王诈疾。
  逾月,太宗召王乳母,入问起居状。
  母曰:‘王无疾,以姚坦故,郁郁成疾耳。
  ’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为此,汝辈教之。
  ’杖乳母数十,召坦慰勉之。
  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谦恭率礼,天下称其贤。
  愿陛下教子以太宗为法,公主事夫以献穆为法。”
  已而公主不安于李氏,诏玮出知卫州,公主入居禁中,而玮母杨归其兄璋,散遣其家人。
  公言:“陛下追念章懿皇后,故使玮尚主。
  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陛下独无雨露之感,凄恻之心乎?玮既责降,公主亦不得无罪。”
  上感悟,诏公主降封沂国,待李氏恩礼不衰。

  判检院,权判国子监,除知制诰。
  力辞至八九,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赐三品服,仍知谏院。
  上疏言:“经略安抚使以便宜从事,出于兵兴权制,非永世法。
  及将相大臣典州者,多以贵倨自恃,凌忽转运使,使不得举职。
  朝廷务省事,专行姑息之政。
  至于胥吏喧哗而逐御史中丞,辇官悖慢而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奸泽加于旧,军人詈三司使而法官以为非犯阶级,于用法有疑。
  其余,一夫流言于道路,而为之变法推恩者多矣,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
  公言:“董氏秩本微,病革之日,方拜充媛。
  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
  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惟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乃得给。
  至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时有司新定后宫封赠法,皇后与妃皆赠三代。
  公言:“别嫌明微,妃不当与后同。
  袁盎引却慎夫人坐,正为此耳。
  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知嘉祐八年贡举。
  仁宗崩,英宗以哀毁致疾,慈圣光献太后同听政。
  公首上疏言:“章献明肃太后,保佑先帝进贤退奸,有大功于赵氏,特以亲用外戚小人,故负谤天下。
  今太后初摄大政,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
  鄙猥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
  又上疏英宗,言:“汉宣帝为昭帝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起布衣,得天下,自以为元帝后,亦不追尊钜鹿都尉、南顿君,惟哀、安、桓、灵,皆自旁亲入继大统,追尊其父祖,天下非之,愿以为戒。”
  时公所得仁宗遗赐珠、金,直百余万,率同列三上章,言:“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
  若遗赐不可辞,则宜许侍从以上进金钱,佐山陵费。”
  不许。
  公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其舅氏,义不藏于家。

  英宗疾既平,皇太后还政。
  公上疏言:“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
  其言切至,皆母子间人所难言者。
  时有司立法,皇太后有所取用,有司奏覆,得御宝乃供。
  公极论以为不可,当直下合同司移所属立供,如上所取已,乃具数奏太后,以防矫伪。

  曹佾除使相,两府皆迁。
  公言:“佾无功而得使相,陛下以慰母心耳。
  今两府皆迁,无名。
  若以还政为功,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
  已而都知任守忠等皆迁。
  公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
  及陛下嗣位,反覆革面,交构两宫,国之大贼,人之巨蠹,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
  诏以守忠为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时有诏陕西刺民兵号义勇,公上疏极论其害,云:“康定、庆历间籍陕西民为乡弓手,已而刺为保捷指挥,民被其毒,兵终不可用。
  遇敌先北,正兵随之,每致崩溃。
  县官知其坐食无用,汰遣归农,而惰游之人,不能复反南亩,强者为盗,弱者转死,父老至今流涕也。
  今义勇何以异此!”章六上,不从。
  乞罢谏官,不许。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
  公言:“广渊奸邪不可近。
  昔汉景帝为太子,召上左右饮,卫绾独称疾不行。
  及即位,待绾有加。
  周世宗镇澶渊,张美为三司吏,掌州之钱谷,世宗私有求假,美悉力应之。
  及即位,薄其为人,不用。
  今广渊当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愿黜之以厉天下。”
  执政建言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礼,诏太常礼院与两制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相顾不敢先,公独奋笔立议曰:“为之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其私亲。
  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
  议成,圭即敕吏,以公手稿为案,至今存焉。

  时中外訩訩,御史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鼎、赵瞻等皆争之,相继降黜。
  公上疏乞留之,不可。
  则乞与之皆贬。
  初,西戎遣使致祭,而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
  使者诉于朝,公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
  明年西戎犯边,杀略吏士,赵滋为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公亦论其不可。
  至是契丹之民,有捕鱼界河,伐柳白沟之南者。
  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选将代之。

  公言:“国家当戎狄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
  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
  近者西戎之祸,生于高宜,北狄之隙,起于赵滋。
  朝廷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
  今若选将代中祐,则来者必以滋为法,而以中祐为戒,渐不可长。
  宜敕边吏,疆埸细故,徐以文檄往反。
  若轻以矢刃相加者,坐之。”
  京师大水,公上疏论三事,皆尽言无所隐讳。
  除龙图阁直学士,判流内铨,改右谏议大夫,知治平四年贡举。

  神宗即位,首擢公为翰林学士,公力辞,不许。
  上面谕公:“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公曰:“臣不能为四六。”
  上曰:“如两汉制诏可也。”
  公曰:“本朝故事不可。”
  上曰:“卿能举进士,取高等,而云不能四六,何也?”公趋出,上遣内臣至阁门,强公受告,拜而不受。
  趣公入谢,曰:“上坐以待公。”
  公入,至廷中。
  以告置公怀中,不得已乃受。

  遂为御史中丞。
  初,中丞王陶论宰相不押常朝班为不臣,宰相不从,陶争之力,遂罢。
  公既继之,言:“宰相不押班,细故也,陶言之过。
  然爱礼存羊,则不可已。
  自顷宰相权重,今陶复以言,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
  臣愿候宰相押班,然后就职。”
  上曰:“可。”
  陶既出知陈州,谢章诋宰相不已。
  执政议再贬陶,公言:“陶诚可罪,然陛下欲广言路,屈己受陶,而宰相独不能容乎?”乃已。

  公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
  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
  其说甚备。
  且曰:“臣昔为谏官,即以此六言献仁宗,其后以献英宗,今以献陛下。
  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公在英宗时,与吕诲同论祖宗之制:“句当御药院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
  近岁居此位者,皆暗理官资,食其廪给,非祖宗本意。
  又故事,年未五十,不得为内侍省押班,今除张茂则,止四十八,不可。”
  至是,又言之。
  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
  章五上,上为尽罢寄资内臣,居简亦补外。

  未几,复留陈承礼、刘有方二人,公复争之。
  又言:“近者王中正往陕西,知泾州,刘涣等谄事中正,而鄜延钤辖吴舜臣,违失其意。
  已而涣等进擢,舜臣降黜,权归中正,谤归陛下。
  是去一居简得一居简。”
  上手诏问公所从知。
  公曰:“臣得之宾客,非一人言。
  事之有无,惟陛下知之。
  若无,臣不敢避妄言之罪。

  万一有之,不可不察。”
  诏用宫邸直省官郭昭选等四人为阁门祗候。
  公言:“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即位之始,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
  阁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英宗山陵,公为仪仗使,赐金五十两,银合三百两。
  三上章辞,从之。

  边吏上言:“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
  诏边臣招纳其众。
  公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
  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
  臣恐朝廷不独失信于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
  若名山余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独不见侯景之事乎?”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万。
  西方用兵,盖自是始矣。

  兼翰林侍读学士。
  登州有不成婚妇,谋杀其夫伤而不死者。
  吏疑问即承,知州事许遵谳之。
  有司当妇绞而诏贷之。
  遵上议,准律,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妇当减三等,不当绞。
  诏公与王安石议之,安石是遵议。
  公言:“谋杀犹故杀也,皆一事,不可分为二。
  若谋为所因与杀为二,则故与杀亦可为二耶?”自宰相文彦博以下,皆附公议。
  然卒用安石言,至今天下非之。

  权知审官院。
  百官上尊号,公当答诏。
  上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天下莫不称颂,末年有建言者,国家与契丹有往来书信,彼有尊号而我独无,以为深耻。
  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
  昔汉文帝时,单于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
  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名。”
  上大悦,手诏答公;“非卿,朕不闻此言。
  善为答词,使中外晓然,知朕至诚,非欺众邀名者。”
  遂终身不复受尊号。

  执政以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送学士院取旨。

  公言:“两府所赐,以匹两计止二万,未足以救灾,宜自文臣两省武臣宗室刺史以上皆减半。”
  公与学士王圭、王安石同对。
  公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
  安石曰:“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也。”
  公曰:“衮辞禄犹贤于持禄固位者,国用不足,真急务。
  安石言非是。”
  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
  公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
  民穷为盗,非国之福。”
  安石曰:“不然。
  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公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
  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
  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
  至其末年,盗贼蜂起,几至于乱。
  若武帝不悔祸,昭帝不变法,则汉几亡。”
  争议不已。
  王圭进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司马光言是也。
  然所费无几,恐伤国体,王安石言亦是。
  惟明主裁择。”
  上曰:“朕意与光同。
  然姑以不允答之。”
  会安石当制,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

  兼史馆修撰。
  上问公可为谏官者,公荐吕诲,诲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
  诏公与张茂则同相视二股河及土堤利害。
  公用都水监丞宋昌言策,乞于二股之西置土堤,约水东流。
  若东流日深,北流自浅,薪刍渐备,乃塞其北,放出御河、胡卢河下流,以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
  时议者多不同,公于上前反覆论难,甚苦,卒从之。
  后皆如公言,赐诏奖谕。

  王安石始为政,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建为青苗、助役、水利、均输之政,置提举官四十余员,行其法于天下,谓之新法。
  公上疏,逆陈其利害,曰:“后当如是。”
  行之十余年,无一不如公言者。
  天下传诵,以公为真宰相,虽田父野老,皆号公司马相公,而妇人孺子,知其为君实也。

  迩英进读,至萧何、曹参事。
  公曰:“参不变何法,得守成之道。
  故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
  上曰:“汉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公曰:“何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
  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旧。
  ’然则虽周亦用商政也。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汉武帝用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
  元帝改宣帝之政,而汉始衰。
  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后数日,吕惠卿进讲。
  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而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
  有五年一变者,巡狩考制度是也。
  有三十年一变者,‘刑法世轻世重’是也。
  有百年不变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
  前日光言非是,其意以讽朝廷,且讥臣为条例司官耳。”
  上问公:“惠卿言何如?”公曰:“布法象魏。
  布,旧法也,何名为变?若四孟月朔属民读法,为时变月变耶?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狩则诛之,王不自变也。
  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
  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
  大坏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
  今二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
  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
  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
  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而已,则胥吏足矣。
  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

  则诋公曰:“光为侍从何不言?言而不从何不去?”公作而答曰:“是臣之罪也。”
  上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讲毕,赐坐户外。
  将出,上命徙坐户内,左右皆避去。
  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訩訩,何也?”王圭曰:“臣疏贱,在阙门之外,朝廷之事不能尽知。
  借使闻之道路,又不知其虚实也。”
  上曰:“闻则言之。”
  公曰:“青苗出息,平民为之,尚能以蚕食下户,至饥寒流离,况县官法度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
  公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
  臣闻作法于凉,其弊犹贪。
  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昔太宗平河东,立和籴法,时米斗十余钱,草束八钱,民乐与官为市。
  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
  臣恐异日之青苗,犹河东之和籴也。”
  上曰:“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
  公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朝廷初不许也。
  而有司尚能以病民,况立法许之乎?”上曰:“坐仓籴米何如?”坐者皆起曰:“不便。
  上已罢之,幸甚。”
  上曰:“未罢也。”
  公曰:“京师有七年之储,而钱常乏。
  若坐仓钱益乏,米益陈,奈何?”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斛,则省东南百万之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公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
  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
  公曰:“此皆细事,不足烦人主,但当择人而任之。
  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则陛下职也。”
  上曰:“然。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公趋出。
  上曰:“卿得无以惠卿之言不乐乎?”公曰:“不敢。”
  韩琦上疏论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罢其法。
  安石称疾求去。

  会拜公枢密副使,公上章力辞,至六七。
  曰:“上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
  不然,终不敢受命。”
  上遣人谓公:“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词。”
  公言:“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
  安石起视事,青苗法卒不罢,公亦卒不受命。

  则以书喻安石,三往反,开喻苦至,犹幸安石之听而改也。
  且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彼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赠,后必徐得其力。
  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
  意谓吕惠卿。
  对宾客,辄指言之曰:“覆王氏者,必惠卿也。
  小人本以利合,势倾利移,何所不至?其后六年,而惠卿叛安石,上书告其罪,苟可以覆王氏者,靡不为也。
  由是天下服公先知。

  公求补外,上犹欲用公,公不可。
  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
  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宣抚使下令,分义勇四番,欲以更戍边。
  选诸军骁勇,募闾里恶少为奇兵,调民为乾粮炒饭,虽内郡不被边,皆修城池楼橹如边郡;且遣兵就粮长安、河中、邠,三辅骚然。
  公上疏,极言:“方凶岁,公私困弊,不可举事。
  而永兴一路城池楼橹皆不急,乾粮炒饭昔尝造,后无用腐弃之。
  宣抚司令,臣皆未敢从。
  若乏,军兴,臣坐之。”
  于是一路独得免。

  顷之,诏移知许州,不赴,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
  自是绝口不论事。

  以祀明堂恩,加上柱国。

  至熙宁七年,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
  公读诏泣下,欲默不忍,乃复陈六事。
  一青苗,二免役,三市易,四边事,五保甲,六水利,此尤病民者,宜先罢。
  又以书责宰相吴充:“天子仁圣如此,而公不言,何也?”元丰五年,公忽得语涩疾,自疑当中风,乃豫作遗表,大略如六事加详尽,感慨亲书,缄封置卧内。
  且死,当以授所善范纯仁、范祖禹使上之。

  凡居洛十五年,再任留司御史台,四任提举崇福宫。
  官制行,改太中大夫加资政殿学士。

  神宗崩,公赴阙临。
  卫士见公入,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
  民遮道呼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所在数千人聚观之。
  公惧,会放辞谢,遂径归洛。

  太皇太后闻之,诘问主者,遣使劳公,问所当先者。
  公言:“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闾阎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忧勤于上,而下无所诉,此罪在群臣,而愚民无知,归怨先帝。
  宜下诏首开言路。”
  从之。
  下诏榜朝堂,而当时有不欲者,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若此者,必罚无赦。”
  太皇太后封诏草以问公。
  公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

  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
  时太府少卿宋彭年、水部员外郎王谔皆应诏言事,有欲借此二人以惩天下言者皆以非职而言,赎铜三十斤。
  公具论其情,且请改赐诏书,行之天下。
  从之。
  于是四方吏民,言新法不便者数千人。

  公方草具所当行者,而太皇太后已有旨,散遣修京城役夫,罢减皇城内觇者,止御前工作,出近侍之无状者三十余人,戒敕中外无敢苛刻暴敛,废导洛司物货场,及民所养户马宽保马限,皆从中出,大臣不与。
  公上疏谢:“当今急务,陛下略已行之矣。
  小臣稽慢,罪当万死。”
  诏除公知陈州,且过阙入见,使者劳问,相望于道。
  至则拜门下侍郎。
  公力辞,不许。
  数赐手诏:“先帝新弃天下,天子冲幼,此何时,而君辞位耶?”公不敢复辞,以覃恩迁通议大夫。

  初,神宗皇帝以英伟绝人之资,励精求治,凛凛乎汉宣帝、唐太宗之上矣。

  而宰相王安石用心过当,急于功利,小人得乘间而入,吕惠卿之流以此得志,后者慕之,争先相高,而天下病矣。
  先帝明圣,独觉其非,出安石金陵,天下欣然,意法必变,虽安石亦自悔恨。
  其去而复用也,欲稍自改,而惠卿之流,恐法变身危,持之不肯改。
  然先帝终疑之,遂退安石,八年不复召,而惠卿亦再逐不用。

  元丰之末,天下多故。
  及二圣嗣位,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而进说者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欲稍损其甚者,毛举数事以塞人言。
  公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
  若安石、惠卿等所建,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犹恐不及。
  昔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
  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
  昭帝罢之。
  唐代宗纵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
  德宗立未三月,罢之。
  德宗晚年为宫市,五坊小儿暴横,盐铁使月进羡余。
  顺宗即位,罢之。
  当时悦服,后世称颂,未有或非之者也,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
  众议乃定。

  公以为:“治乱之机,在于用人。
  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
  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
  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然后朝廷清明,人主始得闻天下利害之实。”
  遂罢保甲团教,依义勇法,岁一阅。
  保马不复买,见在者还监牧给诸军。
  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而民所欠钱皆除其息。
  京东铸铁钱,河北、江西、福建、湖南盐及福建茶法,皆复其旧。
  独川、陕茶,以边用,未即罢,遣使相视,去其甚者。
  户部左右曹钱谷,皆领之尚书。
  凡昔之三司使事,有散隶五曹及寺监者,皆归户部,使尚书周知其数,量入以为出。
  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非吾君之子,不能行吾君之意。”
  时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也。

  山陵毕,迁公正议大夫。
  公自以不与顾命,不敢当,诏不许。

  元祐元年正月,公始得疾。
  诏公与尚书左丞吕公著朝会,与执政异班再拜而已,免舞蹈。
  公疾益甚,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乃力疾上疏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率用熙宁以前法。
  有未便,州县监司节级以闻,为一路一州一县法。
  诏即日行之。
  又论西戎大略,以和戎为便,用兵为非。
  时异议者甚众,公持之益坚。
  其后太师文彦博议与公合,众不能夺。
  又论将官之害,诏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之。
  又乞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使及提点刑狱。
  公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天下病之,乞自太中大夫待制以上,于郡守中举转运使、提点刑狱,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
  又以文学、德行、吏事、武略等为十科,以求天下遗才,命文臣升朝以上,岁举经明行修一人,以为进士高选。
  皆从之。

  拜左仆射。
  疾稍间,将起视事,诏免朝觐,许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
  公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
  诏公肩舆至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曰毋拜。
  公惶恐入对延和殿,再拜。
  遂罢青苗钱,专行常平粜籴法,以岁上中下熟为三等,谷贱及下等则增价籴,贵及上等则减价粜,惟中等则否,及下等而不籴,及上等而不粜皆坐之。
  时二圣恭俭慈孝,视民如伤,虚己以听公。

  公知无不为,以身任天下之责。

  数月复病,以九月丙辰朔,薨于西府,享年六十八。
  太皇太后闻之恸,上亦感涕不已。
  时方躬祀明堂,礼成不贺,二圣皆临其丧,哭之哀甚,辍视朝三日。

  赠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三千两,绢四千匹,赐龙脑水银以敛。

  命户部侍郎赵瞻入内,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其丧,归葬夏县,官其亲族十人。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
  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
  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
  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
  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
  不事生产,买第洛中,仅庇风雨。
  有田三顷,丧其夫人,质田以葬。
  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自以遭遇圣明,言听计从,欲以身徇天下,躬亲庶务,不舍昼夜。
  宾客见其体羸,曰:“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
  公曰:“死生命也。”
  为之益力。
  病革,谆谆不复自觉,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既没,其家得遗奏八纸,上之,皆手札论当世要务。
  京师民画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饮食必祝焉。
  四方皆遣人购之京师,时画工有致富者。

  有《文集》八十卷,《资治通鉴》三百二十四卷,《考异》三十卷,《历年图》七卷,《通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翰林词草》三卷,《注古文孝经》一卷,《易说》三卷,《注系辞》二卷,《注老子道德论》二卷,《集注太元经》八卷,《大学中庸义》一卷,《集注扬子》十三卷,《文中子传》一卷,《河外谘目》三卷,《书仪》八卷,《家范》四卷,《续诗话》一卷,《游山行记》十二卷,《医问》七篇。

  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
  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
  初,公患历代史繁重,学者不能综,况于人主,遂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
  英宗悦之,命公续其书,置局秘阁,以其素所贤者刘攽、刘恕、范祖禹为属官。
  凡十九年而成,起周威烈王讫五代,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载。
  其是非疑似之间,皆有辩论。
  一事而数说者,必考合异同而归之一,作《考异》以志之。
  神宗尤重其书,以为贤于荀悦,亲为制叙,赐名《资治通鉴》,诏迩英读其书,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
  书成,拜资政殿学士,赐金帛甚厚。

  娶张氏,礼部尚书存之女,封清河郡君,先公卒,追封温国夫人。
  子三人,童、唐皆早亡,康今为秘书省校书郎。
  孙二人,植、桓皆承务郎。

  公历事四朝,皆为人主所敬。
  然神宗知公最深。
  公思有以报之,常摘孟子之言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谓吾君不能谓之贼。”
  故虽议论违忤,而神宗识其意,待之愈厚。
  及拜资政殿学士,盖有意复用公也。
  夫复用公者,岂徒然哉?将必行其所言。
  公亦识其意,故为政之日,自信而不疑。
  呜呼!若先帝可谓知人矣,其知之也深。
  公可谓不负所知矣,其报之也大。

  轼从公游二十年,知公平生为详,故录其大者为行状。
  其余,非天下所以治乱安危者,皆不载。
  谨状。

  《苏廷评行状》苏轼

  公讳序,字仲先,眉州眉山人,其先盖赵郡栾城人也。
  曾祖讳釿,祖讳祐,父讳杲,三世不仕,皆有隐德。
  自皇考行义好施,始有闻于乡里,至公而益著,然皆自以为不及其父祖矣。
  皇祖生于唐末,而卒于周显德。
  是时王氏、孟氏相继王蜀,皇祖终不肯仕。
  尝以事游成都,有道士见之,屏语曰:“少年有纯德,非我莫知子。
  我能以药变化百物。
  世方乱,可以此自全。”
  因以面为蜡。
  皇祖笑曰:“吾不愿学也。”
  道士曰:“吾行天下,未尝以此语人,自以为至矣。
  子又能,不学,其过我远甚。”
  遂去,不复见。

  公幼疏达不羁。
  读书,略知其大义,即弃去。
  谦而好施,急人患难,甚于为己。
  衣食稍有余,辄费用,或以予人立尽。
  以此穷困厄于饥寒者数矣,然终不悔。

  旋复有余,则曰:“吾固知此不能果困人也。”
  益不复爱惜。
  凶年鬻其田以济饥者。
  既丰,人将偿之,公曰:“吾固自有以鬻之,非尔故也。”
  人不问知与不知,径与欢笑造极,输发府藏。
  小人或侮欺之,公卒不惩,人亦莫能测也。

  李顺反,攻围眉州。
  公年二十有二,日操兵乘城。
  会皇考病没,而贼围愈急,居人相视涕泣,无复生意。
  而公独治丧执礼,尽哀如平日。
  太夫人忧甚,公强施施解之曰:“朝廷终不弃,蜀贼行破矣。”
  庆历中,始有诏州郡立学,士欢言朝廷且以此取人,争愿效职学中。
  公笑曰:“此好事,卿相以为美观耳。”
  戒子孙,无与人争入学。
  郡吏素暴苛,缘是大扰,公作诗并讥之。
  以子涣登朝,授大理评事。

  庆历七年五月十一日终于家,享年七十有五。
  以八年二月某日葬于眉山县修文乡安道里先茔之侧。
  累赠职方员外郎。
  娶史氏夫人,先公十五年而卒,追封蓬莱县太君。
  生三子。
  长曰淡,不仕,亦先公卒。
  次曰涣,以进士得官,所至有美称。
  及去,人常思之,或以比汉循吏,终于都官郎中利州路提点刑狱。
  季则轼之先人讳洵,终于霸州文安县主簿。
  涣尝为阆州,公往视其规画措置良善,为留数日。
  见其父老贤士大夫,阆人亦喜之。
  晚好为诗,能自道,敏捷立成,不求甚工。

  有所欲言,一发于诗。
  比没,得数千首。
  女二人。
  长适杜垂裕,幼适石扬言。
  孙七人:位、份、不欺、不疑、不危、轼、辙。

  闻之,自五代崩乱,蜀之学者衰少,又皆怀慕亲戚乡党,不肯出仕。
  公始命其子涣就学,所以劝导成就者,无所不至。
  及涣以进士得官西归,父老纵观以为荣,教其子孙者皆法苏氏。
  自是眉之学者,日益至千余人。
  然轼之先人少时独不学,已壮,犹不知书。
  公未尝问。
  或以为言,公不答,久之,曰:“吾儿当忧其不学耶?”既而,果自愤发力学,卒显于世。

  公之精识远量,施于家、闻于乡闾者如此。
  使少获从事于世者,其功名岂少哉!不幸汩没,老死无闻于时。
  然古之贤人君子,亦有无功名而传者,特以世有知之者耳。
  公之无传,非独其僻远自放终身,亦其子孙不以告人之过也。
  故条录其始终行事大略,以告当世之君子。
  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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