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无为而治”的非干预主义主张

  自由主义者从保障公民自由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严格限制政府权力的主张。洛克在《政府论》中说明了政治权力设立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福利。斯密在《国富论》中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作了辩护。密尔则严格限定了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哈耶克在对福利国家和计划经济的批判中,坚定地捍卫了自由市场制度。诺切克从人身所有权出发,提出了最小政府的主张。他们都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经济、政治和社会秩序,目的在于保障个人自由;政府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同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非干预主义的最小政府的主张十分相似,老子也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主张,这是老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有关这种思想的论说贯穿于他的全部著作之中。老子劝诫统治者要“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2章)。他通过四种类型的君主的对比,进一步印证了他的“无为而治”主张:“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成功遂事,而百姓谓我自然。”(17章)大意是说:最好的君主,百姓只是知道它存在;其次的君主,百姓亲近赞誉他;再次一等的君主,百姓害怕它;末等的君主,百姓蔑视它。在最好的君主统治下,百姓功业建立、事情办成了,不认为应当归功于君主,而是归功于自己。

  他为自己的无为主张作了本体上的论证,认为无为而治合乎自然规律:“希言自然。飘风不冬朝,暴雨不冬日。孰为此?天地而弗能久,有兄于人乎。”(24章)他以“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比喻说明无为而治的必要。他以反证的方式说明了有为的害处:“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29章)他又正面论证了“无为而治”的好处:“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不欲也,而民自朴。”(57章)老子的这段精辟话语是其“无为而治”思想的集中表达,因此,受到了当代新古典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的引用和高度称赞。

  同法家的强为政治主张和儒家的积极有为的政治主张不同,老子采取逆向思维,反其道而行之,提出了截然相反的政治主张。真可谓“反也者,道之动也。”需要说明老子的“无为而治”主张在历史上得到佐证,证实了它的成效。汉唐初年奉行“黄老之术”,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造成了“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时期国盛民富的局面。近代欧美国家经济文化繁荣也同不干预主义的自由经济政策存在密切关联。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51La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